昨天,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级别响应的通知”:根据省监测中心、气象台预测,近期受持续不利气象条件和北方污染物输送影响,大气污染程度将进一步加重并持续,苏州市达到《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橙色预警启动条件。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自11月2日起,在做好民生保障和安全生产的基础上,采取重污染天气II级应急响应措施。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地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督促指导。各地要组织工信、公安、住建、城管、交通、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打击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