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公交车爆炸致15伤案一审宣判:被告人被判死缓

2019年11月01日 17:54:56 | 来源:荔枝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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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荔枝新闻讯 据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消息,11月1日下午,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了四川省乐山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古佳犯爆炸罪一案。因该案社会影响重大,市中院依法由三名审判员和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采用庭审实质化的方式进行审理。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古佳无视国家法律,以爆炸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后果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爆炸罪,依法应予严惩。根据被告人古佳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处被告人古佳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本案的审判,彰显了人民法院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坚定决心!

  新闻回顾:

  2018年6月18日,四川乐山城区一辆行驶中的公交车发生爆炸,造成1人重伤,14人轻微伤。案件系一31岁男子所为,排除暴力恐怖活动。该男子有吸毒史和盗窃犯罪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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