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了姜堰区前三季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
一体化城乡住户抽样调查显示,2019年前三季度姜堰区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847.1元,同比增长9.2%,增幅列泰州市第二。
分城乡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220.3元,同比增长9.0%;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82.7元,同比增长9.1%。
新闻链接
所谓居民可支配收入,是指居民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用于自由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