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最高法关于加强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向大会作报告时指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下一步工作中要依法严惩这些犯罪:
依法严惩杀人、抢劫、绑架、强奸、拐卖、毒品、涉枪涉爆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犯罪,依法惩处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加大惩治环境资源犯罪力度,注重发挥罚金刑的惩罚和补偿作用,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研究出台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准确把握未经批准进口仿制药的罪与非罪界限,认真落实疫苗管理法,对涉疫苗犯罪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依法严惩制售伪劣农业生产资料犯罪和脱贫攻坚领域腐败犯罪,积极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依法严惩侵害留守妇女儿童、危害校园安全、妨害公共交通安全、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促进解决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
认真研究解决打击“套路贷”犯罪中出现的问题,推进刑事和民事司法政策有机衔接。
加强产权刑事司法保护,依法惩治各类侵犯产权犯罪,坚决纠正涉产权冤错案件,切实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