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西蒙
(作者西蒙,荔枝新闻特约评论员,《中国青年报》评论员,专栏作者;本文系荔枝新闻客户端、荔枝网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一起恐怖的现实惨剧正在舆论场上发酵。据媒体报道,今年8月21日,两位山东莱芜村民在荒山上采蘑菇的时候听到地下传来奇怪的哭声,他们掘开地面,发现一个放在硬纸盒里的男婴。男婴嘴唇发干,呼吸微弱,所幸村民及时送医,挽救了幼小的生命。
孩子的爷爷主动到派出所交代问题,称孩子父母生的是双胞胎,老大很健康,这个被活埋的是老二,患有多项疾病,家人放弃治疗后带着孩子回了家。之后以为孩子死亡,孩子奶奶便用土办法进行了“厚葬”,直到看到新闻报道后才知道孩子活了……
爷爷的“解释”显然无法令人接受。抛弃尚在襁褓之中的婴儿,怎能如此狠心呢?挖出弃婴的村民也十分心痛,却不知找谁来抚养这个可怜的孩子。如今男婴的家人已经现身,从法律上讲,他们必须将孩子带回抚养,否则就是违法。至于荒唐的“土葬”一事,其监护人恐怕也难逃法律的追究,更会受到良心的谴责。
好心村民的意外发现,拯救了一个脆弱的小生命。这是“不幸中的万幸”。在民间,还有多少类似的悲剧没被曝光,我们不得而知。荒山弃婴事件,不仅凸显了人性之恶,也凸显了在现实困苦面前,人的无助与愚昧。
尽管此事属于极端个案,但还是值得人们深思,到底是什么因素引发这起悲剧?
对很多经济状况不佳的农村家庭来说,孩子得了大病可谓雪上加霜,家庭的穷困或许会逼迫这些人做出抛弃婴儿的决定。但是在这起事件中,愚昧的观念才是悲剧的关键。面对有病的婴儿,家人首先想到的不是医疗保障,也不是寻求社会公益组织的帮助,而是“一弃了之”,撇清责任,此为愚昧之一。很多农村仍有极强的“重男轻女”与“得子续香火”的观念,如果已经有了儿子,就不会把丢弃有病的女婴当回事,此为愚昧之二。这起事件中被弃的是男婴,但他只是双胞胎之一,家人能狠心抛弃他,大概也与他不是独生子有关。
进而言之,即便不是将弃婴活埋,依然属于违法行为,在医院中丢弃婴儿的现象,也一直存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近十年来,遗弃儿童现象大幅减少,与此同时,儿童福利机构养育的被遗弃儿童主体已经转变为重病重残儿童,比例达被遗弃儿童总数的98%。如果家人能负起责任来,怎么会有这些现实悲剧?
弃婴行为不仅严重背离人伦道德,也被国家法律严格禁止。《刑法》对遗弃罪有明确界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是,与被遗弃的老人不同,弃婴本身没有自我辩护能力,即便走了立案程序,也不可能开口说出自己被伤害的过程,而抛弃他们的人往往是形成利益共同体的家庭成员,如果没有外人提供有效证据,在司法实践中真正追究家人的罪责,恐怕并不容易。
除了追究弃婴者的法律责任,还要想办法改变这些人的愚昧,毕竟,提前预防比事后补救更能避免不幸的发生。
欢迎关注荔枝锐评(lizhirp)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