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下午,镇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召集相关航运企业、内河港口码头、船厂、船闸、服务区等单位召开《关于用更加严格举措切实加强水污染防治的实施意见》宣贯会,对内河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要求、常见问题查处标准等进行了明确和规范。

记者从会上获悉。当前,镇江市船舶水污染防治工作有了一定的进展,港口码头、水上服务区、船闸等区域的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或接收机制的形成有了良好的开端,建成了镇江市首艘船舶污染物流动接收船,并在苏南运河谏壁水域投入运营,但是仍存在污水处理装置不正常使用、生活垃圾送交上岸不主动等现象,另外岸基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能力明显不足,部分存在生活污水直排现象,与市政环卫部门公共转运和处置系统的“最后一公里”没有完全打通。
今后,将采用九大重点举措强力推进船舶水污染防治:加快推进港口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落实港口码头经营企业船舶污染物的接收责任、全面提升船舶污染物接收的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开展航运企业和船舶落实水污染防治情况大排查、加强船舶生活污水防污设施的监督检查、对重点港口码头实现现场驻点管理、明确船舶及港口码头和执法部门的规范要求、对400总吨以上货运船舶生活污水防治精准执法、切实加大船舶水污染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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