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泛滥的电视开机广告 ,消费者权利不能总“死机”|荔枝时评

2019年10月11日 14:04:19 | 来源:荔枝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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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毕舸

  (作者毕舸,荔枝新闻特约评论员,资深评论员;本文系荔枝新闻客户端、荔枝网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做一道简单的算术题。假如你花5000元买了一台某品牌电视机,然后为了去除广告先购买了VIP会员资格,但当你兴致勃勃打开电视时,却发现开机广告没完没了。更糟糕的是,这一现象每天都将与你相伴。如果将被迫观看广告的时间折算成钱,一寸光阴一寸金,你一年下来等于向电视厂商交了多少钱?

  对于电视开机广告泛滥、时间过长等现象,消费者不满已久,如今,终于有机构代我们对此说“不”。10日,江苏省消保委结合智能电视开机广告消费调查情况,依法约谈海信、创维、夏普、长虹、小米、海尔、乐视7家电视企业,并提出履行售前告知开机广告、提供广告一键关闭功能等整改要求。

  今年7月,江苏省消保委调查收集的15858份有效线上问卷显示,96.4%的消费者告知家中智能电视存在开机广告,50.16%的消费者告知开机广告无法中途关闭,90.66%的消费者认为有必要对开机广告进行整改。这一组数据充分说明,如今普遍被消费者接受的智能电视,在开机广告上有多么“不智能”——明知道未经消费者同意就强行植入广告多么令人反感,无法中途关闭等于剥夺了消费者不受打扰的选择权,也清楚这一行为已经明显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但智能电视厂商依然坚持如此,无非是开机广告所带来的收益不菲,而消费者作为一个个体很难与厂商对等博弈。

  所幸的是,江苏省消保委此次站出来代广大消费者维权,也让我们看到了解决问题的希望所在。

  消保委作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的社会组织,拥有法律赋予的多项权利,其中包括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代消费者提起公益诉讼。江苏省消保委明确表示,上述7家电视企业需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方案,对于不予配合、不予整改的企业,不排除运用公益诉讼等法律手段,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这些都是充分运用法律赋予权利的体现。

  消费者个体维权成本较高,时间长,限于专业能力,在举证、当庭诉讼等方面也存在难度。而消保委则更具组织化、专业化的资源和能力,可以在充分了解消费者维权痛点的基础上,通过公益诉讼实现消费者集体维权,其影响力也更大,最终产生的正向效果更佳。

  也因此,期待各地消保委都能如江苏省消保委一样,对电视开机广告中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果断叫停,积极利用法律的武器监督电视厂商。

  此外,法律还赋予了消保委更大的权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消费者协会(也即现在的消保委)履行多项公益性职责,如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这也就意味着,消保委不仅可以在包括电视开机广告之类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事件发生后,对厂商进行约谈,采取公益诉讼等手段,还能通过对立法、执法层面的积极参与,进一步完善消费者权益保障的相关法律和举措,比如针对过往相关法规处罚力度偏轻,推动处罚“下限”和“上限”的提升。此外,消保委还可与执法部门形成监督合力,在日常管理中加大对于此类现象的联合整治,从而彻底治理电视开机广告的“牛皮癣”现象。

  面对泛滥的电视开机广告,消费者权利不能总“死机”,江苏省消保委的积极作为显然开了个好头。在其它民生领域,也期待各地消保委主动履行职责,为消费者伸张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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