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9月24日开幕的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一批条例(草案)首次提请审议。
【收粮保价为农民吃下"定心丸"】
《江苏省粮食流通条例(草案)》一审稿,突出对农民利益的保护。在市场收购价低于国家最低收购价时,政府及时启动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收购;当遇到重大自然灾害导致粮食质量不符合国家收购质量标准、市场价格下行且出现区域性卖粮难时,政府要采取临时收储措施,尽可能减少种粮农民损失。
【立法配套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
此次提请一审的《江苏省电力条例(草案)》,把管辖海域纳入条例适用范围,充分考虑海上风电等项目建设情况,确保条例覆盖全面性;要求电力规划应当合理规划布局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网企业对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的上网电量进行保障性收购,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多发满发。
【依法禁止生态环境监测数据造假】
《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条例(草案)》明令禁止更换、隐匿、遗弃监测样品;干扰采样活动或环境;教唆、指使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影响生态环境监测结果等行为。按照"谁出数据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原则,生态环境监测的机构及其负责人、有关采样和分析人员要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违规违法者将被予以警告、罚款、记入相关信用档案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罗聪懿 杨时盛 编辑/朱一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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