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6人被纪委通报

2019年09月12日 10:54:44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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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中秋、国庆将至,江苏扬州市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6人被通报。

  1、扬州广陵区曲江街道解放桥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谈志娟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

  2016年至2018年每年春节前,谈志娟先后3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扬州某物业公司所送的超市购物卡,总计1500元。2018年12月,谈志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将超市购物卡折成现金退缴。

  2、扬州江都区浦头供销社主任袁恒龙等人公款吃喝、违规报支电话费等问题。

  2014年1月至2018年7月期间,浦头供销社多次违规购买烟酒用于集体招待,计1.42万元;2014年3月至2018年1月期间,浦头供销社违规报支袁恒龙和会计张家生的电话费,计6050元。2018年11月,袁恒龙、张家生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退还相关违纪款。

  3、扬州邗江区数字化城管中心副主任王权领等人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

  2018年5月23日,王权领约请邗江区数字化城管中心副主任徐海峰、扬州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副主任科员陈军(分管城管工作),一同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扬州某驾校(该驾校涉嫌违建)校长张某在邗江区某酒店安排的宴请,餐费1878元由驾校支付。2018年12月,王权领、徐海峰、陈军三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还相关违纪款。

  上述3起问题的违纪行为都发生在或延续至党的十九大后,是典型的不收敛不收手行为,暴露出在从严纠治“四风”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我行我素、顶风违纪,受到严肃处理完全是咎由自取。广大党员干部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把自己摆进去,自警、自醒、自重。

  (江苏广电扬州中心站/王泽坤 通讯员/扬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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