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园区“违法可免罚”?凭啥?

2019年09月07日 13:08:42 | 来源:苏州工业园区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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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贸区进行时

  新举措已上线施行

  苏州自贸片区挂牌当日

  园区7项举措同步落地

  其中第七项为

  七、建立市场主体容错纠错机制,对市场主体首次、违法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明显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探索实施审慎处罚。

  也就是说

  园区部分市场主体如果轻微违法

  符合条件的情况下

  可以实现免予处罚

  违法也能免予处罚?

  为什么要让他们免予处罚?

  那什么样的情形可以免予处罚?

  今天,就让布宝

  来回答大家的灵魂三问

  我们都知道

  处罚的目的是出于

  改正错误 杜绝再犯

  如果对一些中小企业、创新企业而言

  一次无意的小错误

  可能会阻碍其发展

  那这个时候是不是可以

  有一些弹性但是可控的空间呢?

  轻微违法可免予处罚

  目前,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实施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的意见》(以下简称《免罚意见》)开始施行,《免罚意见》涉及76项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并明确了免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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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可以免予处罚?

  据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管局政策法规处介绍,食品标签瑕疵和违法广告是近年来举报投诉的高发区域。

  然而,他们在监管过程中发现,大部分有轻微违法行为的市场主体是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企业。

  这些企业大都设立时间不长,合规意识和能力较弱,初次违法多为无心之失。一旦被罚,很有可能会影响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发布《免罚意见》,就是基于审慎包容的监管原则,是为了在营造自由贸易试验区苏州片区稳定、透明、可预期和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

  什么时候可以免予处罚

  76项免罚清单

  涵盖多个领域

  广告监管、证照监管、产品质量监管

  计量监管、 食品安全监管、价格监管等

  举个例子

  《广告法》明确,通过大众传媒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广告 ”,与其他非广告信息相区别,不得使消费者产生误解;广告中不得使用“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免罚意见》明确,通过大众媒介发布的广告如未标注“广告”字样,但能使消费者辨明为广告,并能及时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免予处罚;

  广告中使用了“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但广告是在广告主自有经营场所或者自有媒体发布,属于首次被发现,而且主动消除或者减轻危害后果,并及时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免予处罚。

  监管部门强调,适用“首次免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 违法违规行为情节轻微,没有造成明显危害后果或不良社会影响;

  √ 具备整改条件并及时进行纠正;

  √ 属于首次违法,且市场主体无主观故意;

  √ 属于《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适用免予处罚执法监管事项清单》所列情形。

  其实

  有些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

  此前已经有法可依

  现在《免罚意见》

  将免罚的对象、条件更加具体化、标准化

  园区是发展的园区

  园区是创新的园区

  市场主体容错纠错机制

  是一项创新,也是一个突破

  是为了优化营商环境

  让监管既有弹性又具规范性

  “ 就是要让举措更具体、更灵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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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举为市场主体特别是

  中小企业、新业态、创新型企业

  提供了改错、纠错的机会

  更大释放市场主体活力

  也为执法人员提供了

  明确的执法工作指引

  提升了执法效能

  促进了执法环境改善

  自贸区时代

  在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产业园区的路上

  苏州工业园区会

  作出更多利于发展的大胆探索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身在园区的你

  是不是信心倍增来,为大园区打C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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