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喝酒没开车,也犯危险驾驶罪?!南通交警:这三类情形易忽视

2019年08月28日 17:40:18 | 来源:南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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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句早该深入人心的提醒,却总有司机充耳不闻。今年以来,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平稳有序,全力护航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我市交警部门持续开展高频次酒驾醉驾常态治理,“酒司机”的酒驾、醉驾情形五花八门。27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梳理了三类“易忽视”的典型案例,再次提醒驾驶人切莫心存侥幸触碰“高压线”。

  人醒酒未醒,“隔夜醉”上路酿事故

  本月19日上午9时许,市交警支队九大队民警接报一起交通事故,长江中路沿河路路口北侧路段,一辆私家车与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导致电动车上两人受伤。民警到达现场后闻到私家车车主马某口中有明显酒味。经呼吸式酒精检查仪检测,马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11.3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酒驾驶。民警随即将他带至医院抽取血样,以最终确定其体内酒精含量。若被认定为醉驾,马某将面临拘役刑罚。据马某回忆,事发前一晚,自己和朋友喝了酒,万万没想到事隔一夜仍被检出酒驾。

  交警提醒,由于个体差异,各人体内酒精分解能力也有所不同,因此“酒后多久能开车”这一问题也因人而异。有些人误认为午间或晚间饮酒,睡一觉后便可驾车,可最终照样被交警查出酒驾,这就是通常所说的“隔餐醉”或“隔夜醉”,广大司机切不可掉以轻心。

  放任朋友醉驾,共同构成危险驾驶罪

  即便没有醉酒开车,仍有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而获刑。今年元旦,耿某、王某、张某约了几个老乡一起聚餐。席间,刚开始不喝酒的耿某经不住朋友相劝,陪着老乡们开始推杯换盏。聚餐结束后,喝了酒的张某将自己的白色别克车交给了没有喝酒的王某,王某先后开车送走了几个老乡。当把耿某送至宿舍时,耿某发现房东已经上了锁,回不去宿舍,耿某便联系车主张某要去他家过夜。当时,王某并没有驾车护送耿某前往,当耿某自信地说这点酒没事后,王某便将车交给耿某驾驶。当晚9时20分许,耿某驾车途经市区人民中路太平路口东侧时,被市交警六大队民警拦截检查。

  经鉴定,耿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141.1毫克/100毫升,达到醉酒驾驶标准。今年4月18日,崇川区人民法院判决耿某、王某的行为均构成危险驾驶罪,系共同犯罪,分别判处两人拘役1个月15天,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元。

  没有喝酒也没有开车,却也犯了危险驾驶罪,耿某的教训令人警醒。

  醉驾被吊销驾照,斗胆开车被拘留

  今年4月9日上午8点左右,市交警二大队民警在南大街养老院路路口检查一辆奥迪车时发现,驾驶员王某拿不出驾驶证,经询问得知王某在2017年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吊销了机动车驾驶证,同时被判处拘役1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王某抱着侥幸心理,壮着胆开车,最终换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据统计,今年以来,市区公安交警部门已查处25起因醉驾、二次饮酒、交通肇事、事故逃逸等原因被吊销驾驶证后仍在开车的行为,这些驾驶员大多心存侥幸,认为交警部门查处不到。民警介绍,被吊销驾驶证人员群体已被列入重点监管范围,警方将通过大数据比对,自动向路面执勤民警推送预警提示,注意拦截盘查嫌疑车辆或驾驶人,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试图蒙混过关的司机还是趁早断了念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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