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90后女副总主动投案:涉嫌受贿犯罪潜逃4年

2019年08月25日 15:24:41 | 来源: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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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云南双柏县纪委监委消息:2015年4月21日,双柏县人民检察院对涉嫌受贿犯罪的云南山川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李姣姣立案侦查,2015年9月14日李姣姣潜逃。2019年8月22日李姣姣主动到双柏县监委投案,目前正在接受监察调查。

  李姣姣简历

  李姣姣,女,汉族,1990年9月出生,云南临沧人,初中文化,2010年5月至2015年5月,在云南山川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工作,曾任云南山川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该信息一经发布,便引起大家关注。

  据天眼查关于云南山川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的公开资料显示:该公司注协资本为5000万元,注册地址位于昆明市广福路新亚洲体育城商务办公区,公司经营范围涵盖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等建筑资质,曾承担云南省财经学校综合实训楼(含食堂)施工项目、双江自治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代建制项目(二期)II标段、云南省建水县监狱改扩建项目(二标段)工程、泸西县泸源高级中学学生宿舍工程等房屋建筑工程。

  该公司的股东信息显示,李姣姣为该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100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20%,担任该公司监事。

  2018年1月29日,汇法网发布的一则云南省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案号为“(2018)云23刑终?号”的刑事裁定书让李姣姣所犯之事露出了一些端倪。

  该则裁定书显示:原判认定(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为二审),被告人陈某系辰昭公司法定代表人。2014年,被告人陈某为拓展公司业务,谋求公司更大利益,欲将公司招标代理资质从乙级升为甲级。在公司达不到乙级升为甲级条件的情况下,为了顺利通过评审,被告人陈某找到时任云南省住建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的易某(已判刑)帮忙,易某让陈某与李姣姣(在逃)联系。后李姣姣根据易某的授意与该公司副经理耿某商谈,商定收取60万元的升级资料费。易某利用职务便利为辰昭公司招标代理资质乙级升甲级提供帮助,李姣姣根据易某的授意为辰昭公司制作虚假升级材料,辰昭公司升为甲级资质,后被告人陈某按约定通过李姣姣向易某行贿人民币30万元和价值30万元的房产一套。经易某安排,该房产落户于马某(已判刑)儿子吴某名下。

  2015年8月26日,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的一则信息显示:由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双柏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原副主任易中正(副处级)涉嫌行贿、受贿一案已移送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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