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中院公布首批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典型案例

2019年08月24日 09:13:06 | 来源:南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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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拒不执行判决最多被司法拘留15天?可别抱有这种侥幸心理,情节严重的就是犯罪。2016年以来,南通市法院共移送追究拒执罪117件133人,判处拒执罪18件20人。8月23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首批关于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典型案例。

  耍“小聪明”解封被查封房产,出售后却不按约定还款;一边“装穷”,一边又购置两辆汽车到处逍遥;强占集体土地拒不腾退,恶意阻碍法院执行……记者了解到,面对法院生效判决,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手段可谓五花八门。

  耍“小聪明”解封房产

  出售后违背还款承诺

  濮某向宗某借款245000元未还。2013年,如皋法院审理后判决濮某偿还借款及相应利息。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查封了濮某及其妻子共有的一套房产。

  2016年12月,濮某想要出售被查封的这套房产,但房屋被查封无法办理产权证。他灵机一动,从已收取的购房定金中拿出3万元给了宗某,并承诺次月还将再还3万元,还“打包票”称房产被解封后不过户、不抵押,用来履行还款义务。

  被濮某的“诚意”打动,宗某向法院申请解封该房产。此后,濮某以96万元的价格将该房产出售。可令宗某没想到的是,濮某仅将售房钱款中3万元拿给自己作为偿还,其余钱款则用于投资、娱乐消费及偿还其他个人债务。

  “部分被执行人利用申请执行人急于实现债权的心理,以多种方式骗取申请执行人的信任,致使申请执行人解除对相关财产的查封,给被执行人套现提供了机会。”南通中院刑一庭庭长臧建伟介绍,本案中,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濮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在有力打击被执行人“小聪明”行为的同时,也为申请人敲响了警钟。

  谎称无能力履行判决

  暗地里却买了两辆车

  桑某作为被告人,在如东法院有5起执行案件均未履行,执行标的共计近82万元。

  这边欠钱不还,那边却大手大脚消费。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情况下,桑某在二手车市场分别花16.8万元、22.5万元购置了两辆汽车,自己开一辆,另一辆给妻子开。为逃避执行,他将两辆车登记在他人名下。

  无独有偶。另一名被告人宋某在进入执行程序后,偷偷花3万元购买了一辆二手轿车,后以2万元的价格出售,所得钱款却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桑某、宋某最终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两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和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我们在执行中发现,部分被执行人以无能力履行为借口搪塞申请人及法院,暗地里却购置超过生活所需的物品、进出高档场所消费。”臧建伟表示,下一阶段,这些情形均将成为人民法院打击的重点。

  强占土地拒不腾退

  恶意阻碍法院执行

  在法院执行程序中,不仅有财产给付执行,行为标的案件同样是执行案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此类案件日渐增多,且矛盾纠纷激烈。

  2017年11月,南通中院对通州区某村委会与倪某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终审判决。根据判决,倪某应将138.37亩的集体土地返还给村委会并给付占用期间的土地使用费。因倪某未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村委会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院多次向倪某送达限期返还土地通知书。在法院依法对其采取两次司法拘留后,倪某仍未履行返还义务。因倪某行为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通州法院将其移送公安机关。经公安立案侦查,检察院提起公诉,去年12月,通州法院作出刑事判决,判处倪某有期徒刑九个月。

  “被执行人强占土地、房屋拒不腾退,恶意阻碍人民法院的执行活动,必受到严厉制裁。”臧建伟说,南通中院近期出台的《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指引(试行)》中,对这类拒执行为予以明确,希望此案判决结果能对该类被执行人起到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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