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抽电子烟已经成了不少烟民的“新宠”。一个电子加热烟具,配上烟弹,无需点燃就可以“吞云吐雾”,这听起来既潇洒又过瘾。然而,电子烟具和烟弹在我国未经许可是禁止销售的。最近,12名犯罪嫌疑人因非法售卖烟弹,被南京警方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刑事拘留。
去年7月,南京栖霞警方接到线索举报:南京一女子毛某长期从事“烟弹”的非法销售。从毛某入手调查,警方发现,她背后隐藏着一张上家购货、下家代理的“烟弹”走私、售卖网络。今年3月27号,民警赶赴北京,抓获毛某上家,从国外进货的李某。
在李某家中,警方搜出53条万宝路“IQOS”烟弹。另外,围绕李某黑色产业链的其他10人也相继在浙江、北京、辽宁等地落网。
2017年10月,国家烟草专卖局就认定万宝路、百乐门、黑丝等IQOS“烟弹”的主要成分与烟叶一致,应属于烟草制品。根据我国烟草专卖的规定,毛某、李某等人无证非法销售烟弹,且数额在5万元以上,其行为已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
南京市公安局栖霞分局食药环大队民警高健:普通的烟丝打开是一丝一丝的;烟弹里面是一片一片的,其实也是烟草,通过烟丝打成浆之后,压成片,也还是烟草制品。所谓的吸烟弹可戒烟,都是噱头。
目前,毛某、李某等12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刑事拘留。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陈渝娜 李晓光 编辑/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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