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民文明行为“十不准”》第七条明确规定:不准机动车、非机动车(含共享单车)乱停乱放。连日来,清江浦区城管部门创新治理举措,着力改善城市面貌。
在清江浦区中鑫上城小区的门前,有多块非机动车停放警示牌,但人行道上仍有个别电动车占道停放。清江浦区城管行政执法大队队员正在将车辆摆放在指定位置,确保停车规范有序。
连日来,清江浦区城管部门不断加大对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的整治力度,此前,执法大队对于停放在盲道上的非机动车实施锁车,但是这种处理流程较为复杂,效率较低,且投入的管理成本也比较高。
现在,清江浦区城管部门创新工作方法,运用微信朋友圈集赞的方式,对违规当事人进行教育。
清江浦区城管行政执法大队淮海中队中队长杨树伟说:“我们要求当事人将自己违规乱停车的行为,发在个人朋友圈,收集到二十个点赞,我们就对他免于处罚。通过这种方式提醒广大市民,将车辆有序停放在指定地点,为创建文明城市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