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凤雅家属起诉陈岚名誉侵权案未当庭宣判:双方互指“造假”

2019年08月15日 16:30:54 | 来源:荔枝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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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荔枝特报专稿 记者/史亚楠 奚宇

  8月14日,备受关注的河南眼癌去世女童小凤雅家属起诉陈岚名誉侵权案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开庭。经长达10小时的庭审,本案并未当庭宣判,原被告双方均表示不愿接受调解。

  庭审后,小凤雅家属的代理律师施晓俊告诉荔枝新闻,被告陈岚一方当天“光证人就来了四个”,但与陈岚有利害关系,且当庭说谎被拆穿。而8月15日,陈岚也在微博密集发文回应此前一天的庭审,称王家所言前后矛盾,并称王家律师在“讲笑话”。 

  施晓俊向荔枝新闻介绍,当天庭审从上午9点开始,一直持续到晚上7点才结束,双方分歧很大。原告方的主要诉求是判定陈岚名誉侵权,在指定的范围内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并赔偿王家的各项损失;而被告陈岚一方则主张其行为不构成侵权。“但是你在微博上面的言语都已经是诅咒别人了,怎么不是侵权?你报假警,你说人家虐待孩子,你说人家诈捐,你说人家甚至到了谋杀的程度了。”施晓俊表示。

陈岚此前所发博文,目前已删除

  据了解,当天被告一方共申请了4位证人出庭作证,但在原告代理律师看来,这些证词均不能被法院采纳。施晓俊表示,当天的一位白姓证人与陈岚关系非常密切,不但有工作中的往来,还担任陈岚的私人助理,为其开车,带孩子。而在庭审现场,白姓证人表示同陈岚是网友关系,“这个是匪夷所思”。

  针对本次庭审,8月15日,陈岚称自己针对本案的长文即将完成,“先说个花絮”,随后以“王家律师笑话合集”为话题,就诸多细节进行反驳。

  陈岚在博文中表示,王家律师曾在庭审中质疑称“眼母细胞瘤是癌症,你见过癌症治愈的吗?”陈岚出示证据表示,自己十年之前就曾经救助过患有眼母细胞瘤的儿童,和本案中小凤雅所患的正是同一种病,但前者经治疗活了下来。

  陈岚还对本案中王家人对家庭经济情况表述的前后矛盾提出质疑。“王家人最初在“水滴筹”筹款时曾表示家庭年收入一万元,而本次庭审索赔中又称家庭全年经济损失八万元”,陈岚据此判断,他们要么是在当初筹款时欺骗公众,要么是在如今庭审时欺骗法庭。

  荔枝新闻了解到,当天的庭审中,小凤雅家人有没有把募捐而来的钱挪作他用是双方争论的焦点之一。

  控方律师向荔枝新闻表示:“太康县政府组成了调查组,对整个事件进行了调查,最后他们在县政府的官方网站上面也发出了公告,说明没有诈捐,没有将善款挪为他用,并且多余的善款都交给了当地的机构。”

  荔枝新闻在律师指引下在太康县人民政府网站的领导信箱页面看到了律师所说的“情况说明”,显示太康县张集镇党委政府曾联合多部门组成调查组,经查,筹款的38638元中,37337元用于王凤雅治疗,余款1301元已全部捐赠给太康县慈善会,不构成诈捐,落款为太康县张集镇人民政府。

  而陈岚则确信王家人无法出示小凤雅当初治疗时的票据,并称当地公安也并未表示过王家所募集的善款去向都清楚了,“太康公安背了很多次锅”。

  施晓俊表示,本案将择日宣判,对于判决结果暂时不会考虑,如果未能达到预期,上诉与否也将由小凤雅家属决定。对本案的最终走向,荔枝新闻也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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