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8月13日 18:20:20 |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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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一辆货车行驶至河北邢台宁晋县境内时发生单方交通事故,对公路路肩、反光标志等设施造成损害。邢台市综合执法支队宁晋县大队工作人员李某在处理该案时,私自收取了“吃饭钱”500元。8月12日,宁晋县交通运输局通报称,责令李某立刻退回违规收取的费用,并将其辞退。该大队副大队长申某某和中队长蔡某某也受到了相应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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