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有固定职业却好逸恶劳,妄图敲诈发横财。东台人林某竟然到浴室偷拍视频,用来敲诈浴室老板。近日林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31岁的林某好逸恶劳,还沾染上赌博的恶习。前段时间林某萌生去浴室嫖娼“取证”、敲诈老板的歪念。为防止脸熟易被侦破,林某特地从东台来到如东,多次至如东马塘镇某浴室踩点,并佩戴事先准备的摄像头手表,在浴室内拍摄了视频。虽然拍摄的视频并无不雅,林某仍向浴室老板发送了部分视频,声称掌握该浴室的卖淫视频,敲诈人民币30000元。
因浴室不存在违法经营的情况,浴室老板选择了报警。通过监控视频,公安机关很快锁定犯罪嫌疑人林某,并于次日在东台将其抓获归案。 如东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林某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达4000元以上,属于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涉嫌敲诈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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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零距离》记者/胡艳 编辑/贝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