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9时许,江阴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祝塘中队民警在祝塘镇祝文路路口开展交通执法时,一辆中型货车驶过,因疑似超载,交警指示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驾驶人在明知交警示意的情况下,拒不停车并逃逸,交警便驾车紧随其后。
期间交警多次使用喊话器要求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但货车仍然没有停止行驶。当货车沿暨南大道行驶至长泾镇黄家村路口时,因该路口限高车辆无法通行,驾驶人被迫停车接受检查。
下车后,驾驶人拒不配合交警执法,接连扇自己耳光,还大声呼喊警察打人,并拨打110谎报警察打人。在增援警力到达现场后,驾驶人被依法带至派出所接受询问。
经查,违法行为人施某驾驶的货车,货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00%以上,且货车逾期未检验,被依法处罚款2500元、扣6分。同时,施某因阻碍执行职务被江阴市公安局行政拘留五日。
蜀黍提醒: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是为了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在民警执法过程中,公民务必听从警察的指挥,不能妄图逃避检查,更不能横加阻拦或辱骂、殴打警察。须知,配合民警执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无锡公安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对暴力袭警、妨害公务以及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绝不姑息!
(无锡市中心站刘康亮 通讯员:陈建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