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17督导组有关工作要求和省、市委工作部署,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维护我市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一是强化组织推动。结合自身职能,完善了内部管理、协商会商等扫黑除恶工作制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和长效机制。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通知》文件,进一步增强工作能动性,强化行业监管和风险排查,对全市范围内所有注册登记的小额贷款公司、商业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地方金融从业机构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关注从业机构是否从事非法高利放贷、“套路贷”,是否违规开展催收业务等违法行为。5月9日和7月3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两次召开全市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对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布置、动员和推动。
二是强化宣传教育。多次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了扫黑除恶相关知识,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市2019年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关于做好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关于做好地方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结合防范非法集资广场宣传活动,开展金融领域扫黑除恶集中宣传,现场发放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扫黑除恶等宣传手册,讲解有关政策法规,接受群众的咨询。印制发放打击“套路贷”宣传海报5000余份、“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宣传页5万余份,在微信公众号上宣传扫黑除恶信息100余条。
三是强化风险排查。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2019年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关于非法集资线索前期排查处置情况通报和2019年二季度开展集中排查整治的通知》《关于开展全面排查放贷活动、坚决打击“套路贷”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报送地方金融领域涉黑涉恶线索的通知》等文件,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风险攻坚战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加大对银行、保险、小贷、担保、典当等金融机构的排查力度,深挖在防范非法集资风险等金融活动中的黑恶势力线索,及时移送上报。全市共排查发现涉黑涉恶线索12条并报送扫黑办。
四是强化源头管控。研究出台了《关于建立全市金融网点监测预警非法金融活动网格化工作机制的通知》等文件,在全市金融网点开展网格化监测预警工作,要求我市行政区域内各类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企业的所有营业网点(营业场所),都要对所有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的行为进行监测预警。并结合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有效识别非法金融活动及资金异常交易,监测发现全市402个疑似职业放贷人线索,提醒县区认真甄别,分类处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截至目前,排查发现非法放贷公司16家、借贷中介15家,部分线索已经移交公安机关,切实推进非法金融活动风险早防早治、群防群治,力争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金融风险的滋生蔓延,牢牢守住扫黑除恶风险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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