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模三伏天穿羽绒服引热议 这不是过度敏感|荔枝时评

2019年08月01日 14:25:07 | 来源:荔枝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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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马青

  (作者马青,荔枝新闻特约评论员;本文系荔枝新闻客户端、荔枝网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7月30日上午10点半,上海外滩,不少模特正以街道为背景拍摄服装照片,其中一个赤膊的小男孩引起了周围人注意。“太阳这么大,孩子光着膀子抱着铁杆在避暑,而周围四个大人正在整理冬季服装。”原来,这个孩子正在大人陪伴下拍摄羽绒服广告。报料市民表示,“当时室外起码35℃,体感温度更高,气压也偏低。”而孩子穿着羽绒服、长裤、帽子,在如此高温下拍摄照片,还要摆出各种动作配合镜头,看着就很热。当记者去采访时,童模的家人不乐意了。他们说,这是自家私事,拒绝了记者的镜头。 

  此事一出,有人心疼,有人质疑,也有人不以为然。有的说,成年模特反季节拍摄是很常见的,这就是职业特性,童模也是模特,有什么好大惊小怪。有的说,孩子就该接受锻炼,外国孩子从小在大冬天里穿短裤,大夏天太阳地里四处跑,我们说这是锻炼意志轮到我们,就说是虐待儿童,能不能不要这么双标有的说,天下没有妈妈不爱自己的孩子,路人能比父母更爱孩子吗?这是人家私事,不要管那么宽。  

  这几种说法都经不起推敲。成人模特有选择权,孩子可以说“不”吗?当然有孩子很喜欢拍照,很享受做“明星”的感觉,但是,按照行业规则,童模会根据商家选定的拍摄场地进行拍摄,一天换40-60套衣服,这样的拍摄强度、拍摄时间,孩子们可以拒绝吗?如果真的乐意,之前就不会传出妈妈脚踹没好好拍照的孩子的视频了。正常情况下,谁高兴在烈日底下穿羽绒?这么热的天气,躲在室内吹空调吃西瓜才是正常思维吧?工作,是成年人的职责,却不是孩子的,所以不要拿所谓模特的职业特性去要求孩子。   

  童模行业之所以这么兴盛,就是因为很多大人在利用孩子挣钱业内人士表示,普通童模拍摄一天的酬劳是2000-4000元不等而全职的优秀童模一年可以赚80万,在横店影视城和童装之都织里,抢手的童模年收入竟是300万起步。面对如此诱人的高额利益,所谓“锻炼孩子”,是不是已经变成一种自我美化的借口?如果没有这么高的回报,有多少父母会让孩子三伏天穿羽绒服来锻炼意志?说到底,这只是“无利不起早”而已。 

  保护未成年人从来不是私事。所谓“天下没有不爱孩子的妈妈”这句话太绝对。你如何告诉江宁那两个被活活饿死的女童,妈妈是爱你们的?你如何对无锡那个被亲妈虐待的9岁女孩小洁说,用针扎、棍棒砸、开水烫,甚至灌吃大便都是因为妈妈爱你?孩子不是父母的私有物,如果出现对孩子利益的严重侵害,父母也是会受到法律追究的,监护权也是可以被剥夺的。

  童模拍摄也不是私事。童模行业中的乱象被曝光后,杭州出台了首个《关于规范童模活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见》,除了对代言年龄、拍摄时长和方式做出规定之外,意见还明确,当拍摄场所发现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应当及时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干预,确保童模活动健康开展。这正说明,童模的拍摄行为并不是私事,它应该受到法律约束和社会监督。 

  有人解释说,孩子的羽绒服里有冰凉垫,只要不影响孩子健康,别太敏感了。事实恰恰相反,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我们这个社会不是太敏感了,而是远远不够敏感。基于“国家亲权”理论和“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所有与未成年人有密切接触的机构和个人,都有保护未成年人不受侵害,以及在受到侵害时制止并报告的权利和义务这种强制报告制度是国际通行做法我国一些省市也纷纷开始了此项制度的试点和努力。曾有浙江检察院的检察官在媒体撰文表示,“希望媒体多多宣传强制报告制度,让全社会都成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发声者、监督者,同时对侵害者亦是一种威慑与警告 

  今年6月7日,山东女孩杨瑞立被其生父杀害。这个家庭自结合起,就充斥着争吵和暴力。杨瑞立四处求助,虽然亲属、老师、学校、街道警察都参与了调解,却仍未阻止悲剧发生。如果公共力量对女孩痛苦的呼声能再敏感些,这个花季少女会不会还活着?所以,不要觉得那个向媒体报料的市民是“多事”,不要觉得在舆论中热议童模现象是“无聊”,多一份敏感,孩子就多一些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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