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爱心妈妈”诈骗案主犯李利娟获刑20年 家属:会上诉

2019年07月24日 09:01:15 | 来源:荔枝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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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荔枝特报专稿 记者/周诗婕  实习生/张子妍

  备受关注的河北“爱心妈妈”诈骗案,7月24日在河北武安市人民法院宣判。荔枝新闻从被告李利娟(真实姓名:李艳霞)代理律师处获悉:被告人李艳霞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伪造公司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五万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一十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六十七万元。

  被告律师称,家属现在对结果不认同,表示要上诉;但是本人的意见还不明确,目前还在继续确认。“我们对判决结果表示遗憾”,律师说。

    案件判决书

  武安法院微博截图

  李利娟(真实姓名:李艳霞)和她的武安市民建福利爱心村,多年来收养孤残儿童100余名,曾被评为“感动河北十大人物”,被称为“爱心妈妈”。2018年5月4日,“爱心村”被取缔,次日当地政府通报称,李利娟涉嫌多起敲诈勒索犯罪、扰乱社会秩序犯罪,被刑事拘留。

  起诉书显示,李利娟等人被控的七项罪名中,有五项与李利娟有关。分别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罪;诈骗罪;职务侵占罪和敲诈勒索罪。 从爱心人士到涉嫌犯罪,李利娟案引起广泛关注。

  该案原定于2019年5月23日开庭审理,后李利娟主动解除2名辩护人的委托关系,于5月22日提出另行委托辩护人,为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武安市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庭审结束,将择日宣判。

  (本文系荔枝新闻专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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