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莹颖案凶手最终免于死刑 律师:小囚室度过一生或是更大惩罚

2019年07月19日 09:31:34 | 来源:荔枝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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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荔枝特报专稿 记者/史亚楠

  当地时间7月18日下午,广受关注的留美学者章莹颖被害案在伊利诺伊州当地法院最终宣判:凶手克里斯滕森被判终身监禁且不得保释。这意味着,参与审判的12位陪审团成员至少有一位对判处罪犯死刑投了反对票。

克里斯滕森 图源/视觉中国

  新京报援引《新闻公报》报道称,除终身监禁外,克里斯滕森还因为两项虚假供述罪被判10年监禁,同时被处以75万美元罚款,都是最高刑罚。

  宣判后,章莹颖家人在法庭外举行了记者会。章父表示,他理解有陪审团成员不判处被告死刑的决定,虽然不同意这样的结果,但可以接受罪犯将在监狱度过余生。针对克里斯滕森最终没有供出章莹颖遗体下落,章父喊话称:如果你还残留任何人性,请让我们带莹颖回家。

宣判后,章莹颖父亲(右)发表声明

  此外,章莹颖男友也在记者会上表示不认同这样的判决:“这就像在告诉人们,你可以用任何残忍的手段杀害一个人,而不用付出生命代价。最好在杀人前吸吸毒,喝喝酒,把自己表现得很孤独。”

  对于这样的判决,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出庭资格律师张军向荔枝新闻分析称,显然,在是否判处罪犯死刑上,陪审团产生了分歧,这跟美国社会对于死刑判决的争议也吻合。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出庭资格律师 张军

  他表示,一方面,美国很多州,包括本案所在的伊利诺伊州早已废除死刑,死刑在美国确实有比较大的争议。另一方面,有犯罪学专家认为,如果有人犯下了很严重的凶杀罪,比起“痛快一死”,在一个小囚室里度过余生是更大的惩罚。此外,在美国,从宣判死刑到最终实行,往往需要极长的时间。一位20多岁的死刑犯最终被执行时,可能已经50岁了。

  荔枝新闻查阅美国相关资料发现,在实际执行层面,联邦政府已经16年没有对判处死刑的罪犯行刑了。上一次被联邦政府执行死刑的是小路易斯·琼斯,已是2003年3月18日的事情。就算克里斯滕森被判处死刑,他也将被加入美国一个专属于联邦死囚犯的“死囚区”(death row),考虑到后续上诉、复核等众多流程,想看到他被“正法”恐怕要等待一二十年甚至更久。

表格记录了美国“联邦审判”的死刑犯执行记录,各州的执行记录不在此列

  对此,张军表示,有美国的联邦法官曾表示,美国的死刑,不过是终身监禁加了一点点的可能性最终被执行死刑。据新京报,审理章莹颖案的法官沙迪德在本案宣判后的声明中表示,陪审团没能达成一致在效果上其实等同于死刑,只是自然死亡。

  据媒体报道,章莹颖家人在宣判后并没有什么表情,除了失望,他们的内心恐怕也早已对这样一个结果设想过无数次。宣判结果传回国内后,不少网友表示难以理解。

  也有网友表示,早已经预料到这样的结果,让他在监狱中反省一生才是最大的惩罚,美国的法律同中国的法律到底存在不同等。

  此外,还有不少网友认为,比起这样的判决,最令人伤心的是章莹颖的家人到最后都不知道她身在何处,更无法带她回家。据媒体报道,庭审结束后,克里斯滕森父亲曾向章家人鞠躬十秒,但还是没有交代章莹颖遗体的去向。莹颖父亲表示,他们永远不会放弃带莹颖回家,希望凶手坦白;而对克里斯滕森来说,他将用一生的时间来反省。

   (本文系荔枝新闻专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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