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名外教因吸毒被抓,外教市场也需要好好“消毒”|荔枝时评

2019年07月11日 15:38:12 | 来源:荔枝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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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欣红

  (作者胡欣红,荔枝新闻特约评论员,衢州市历史名师;本文系荔枝新闻客户端、荔枝网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710日下午,英孚教育就徐州中心7名外教因吸毒被抓事件作出回应,称正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对违规违法行为零容忍,禁止员工拥有或服用受禁受控药品及毒品,发现即终止其劳务合同,今后将提升对教师的管理及监督。

  7名外教因吸毒被抓事件甫一传出,旋即引发舆论热议。如果只是普通的外籍人士吸毒,或许还不会引发这么大的风波;但既然是外教,那就应该注意教书育人者应有的形象。更何况,一个吸毒者站在讲台上对少儿侃侃而谈,家长们有理由担心其可能有意无意地传递某些信息。误人子弟,更是罪莫大焉!

  吸毒的外教或许只是极少数,但个例背后所折射的外教市场乱象,却值得引发深思。

  近年来,青少儿英语培训的热度居高不下,不少教育培训机构对于外教招聘缺乏相应的要求与审核。有记者从一家外教中介服务网站随机选取10家教育培训机构查看招聘信息,发现有一半机构未按规定要求应聘外教者提供相应资质。之前,还有媒体报道一些幼儿园、中小学聘请的所谓“金牌外教”涉嫌非法就业,有的只有初中学历,有的留有案底……

  《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对外教的任职条件作出严格规定:来华申请外国语言教学类工作签证的外国人,需满足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从事母语教学、无犯罪记录等条件。其中,取得教育类、语言类或师范类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或取得所在国教师资格证书或取得符合要求的国际语言教学证书(如TEFLTESOLTESL等证书),可免除工作经历要求。

  然而,这些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却往往流于形式,以致没有专门教育经历,没有获取相关教学证书甚至没有大学学历,仅凭着所谓“native speaker”(母语使用者)的身份就进入培训机构教学的“黑外教”,比比皆是。由于培训机构把关不严,导致包括退休者、大学在读生、到中国来旅游度假的短暂居留人员、来华探亲访友人员等都涌入了外教队伍。这些人往往没有经过培训,只要达成口头协议就来上课、收钱。很多外教没教学方法、责任心不强,也没有系统化的教学体系,教学质量堪忧。

  拥有一张“外国脸”就可以当外教被诟病已久,可在诸多因素的综合作用下,现实中“凭脸通行”依然大行其道。

  国家外国专家局教科文卫专家司司长夏兵几年前接受媒体采访时就表示,外教出现问题的一个很大原因是需求与供给之间的矛盾。而家长对外籍教师的盲目信任,使得外国人凭借一张洋面孔便能在教育市场被奉为座上宾。一些急于招人的培训机构,自然就放宽了标准和程序。为谋取利益,一些中介机构推荐无教学资质外国人从事外教工作,有中介每月从中获利3/4。还有不法分子将目光瞄准境外,以虚假证明组织外国人入境当外教。

  此次涉事的英孚教育,遍布70多个城市,拥有250多个校区,规模不可谓不大。但这样看上去“高大上”的培训机构,早在2012年就被媒体曝光存在教师资格证书不全、外教来源存疑等乱象。英孚教育当时致歉称,在员工培养和管理过程中存在疏漏,将深化管理确保学校营运标准切实执行。时隔几年,又曝出7名外教吸毒,情何以堪?外教市场好好“消毒”,刻不容缓。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规范外教市场需要综合施治,政府部门的有效监管无疑是最重要的。

  根据《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未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私自谋职的外国人,在终止其任职或者就业的同时,可以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限期出境。对私自雇用外国人的单位和个人,在终止其雇用行为的同时,可以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并责令其承担私自雇用的外国人的全部遣送费用。

  一边是高额收入和环环相扣的利益链,一边是客观存在的监管难以及“罚酒三杯”式处罚,外教市场要从无序向有序转变,可谓任重而道远。

  相关链接:

  刚刚,英孚教育确认徐州7名外教涉毒:深表遗憾 启动内部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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