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殴打他人……清江浦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涉恶势力案件

2019年07月07日 16:47:32 | 来源:淮安有事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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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号下午,清江浦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某等7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审理。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5月,因被告人石某欠被告人张某父母12万余元债务,张某纠集本案中另外5名被告人,将石某带至一小区。后安排其中4名被告人对石某分别在该小区、宾馆等场所,进行持续两个月左右的看管和限制人身自由。其间石某趁被告人殷某不注意,拨打110报警,殷某发觉后逼迫石某向公安机关谎称是因为债务关系报的假警,此后又继续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共一个月左右。

被告人

  就是出去时候,我们都要跟在他后面。(就是他出去你们就一定要跟着,是吧?)是的。

  公诉机关还查明了被告人的其他违法行为。公诉机关认为,张某等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张某等人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系恶势力犯罪。张某等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清江浦区人民法院法官 姚伟

  这个案件基本具备一些黑恶势力团伙的特征,有相对固定的纠集者,固定的参加人员,然后在两年的时间内也多次实施了违法乱纪的犯罪行为,其中的每次违法乱纪行为都有组织它这个团伙当中两名以上的参与,应该说是非常典型的一个黑恶势力团伙犯罪的特征。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清江浦法院认真履行审判职能,确保打击速度、力度与强度,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保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为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清江浦区人民法院法官 姚伟

  法院作为司法机关,作为打击犯罪的最后一道防线,我们也将秉承着最高检、最高院关于扫黑除恶这种办理的意见,从严从重打击恶势力犯罪,为老百姓创造一个安定和谐的生活和经济环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法院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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