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扬中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扬中市严重失信违建人联合惩戒实施办法》。
根据《实施办法》的规定,严重失信违建人将受到公开失信信息、撤销相关荣誉称号,禁止参与评优评先、禁止报考公务员或者行政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暂停或取消相关政府补贴和优惠政策支持等处罚。

实施办法主要针对违法建设领域严重超面积建房、反复制止仍不改正、暴力抗法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等严重影响正常建房秩序的行为。参与部门、单位共有13家,出台的联合惩戒措施一共是11条,涉及到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真正体现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要求。
截止到6月25日,累计共查处新增违建182处,共拆除或整改9850余平方米,其中存量违法建设300余平方米,始终保持对违法建设的高压态势,新增违建处置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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