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出台《镇江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

2019年06月21日 17:23:21 | 来源:看见大市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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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些事业单位因为人手不够,会招聘人员,并与其签订编外用工合同。但是,一些问题也随之暴露,比如用工随意、缺乏管理规范,部门职责不明等等,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市出台了《镇江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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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办法》

  "编外用工人员"是指市级机关、市属事业单位中不列入编制、不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签订劳动合同、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职工,不含借用人员和非全日制人员。对于编外用工人员的管理我市将实行总量控制,先批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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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社局党委书记 局长 孙沛然: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限制总量,严控增量,清理存量,二是限定岗位、规范使用,编外用工的工作岗位,仅限于机关、事业单位中后勤保障类、行政事务类,技术辅助类岗位,以及确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可适用编外用工的其他岗位,三是动态管理,能进能出,加强对编外用工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编外用工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程序予以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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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值得注意的是,行政审批类、行政执法类、人事管理类和涉密类岗位禁止使用编外用工。新进的编外用工人员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编外用工人员的使用原则上采取劳务派遣形式,用工单位应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机构与编外用工人员签订劳务合同,享受相关的待遇和保障。 

  市人社局党委书记 局长 孙沛然:编外用工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市财政、人社部门根据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和最低工资标准等综合因素,建立并适时调整编外用工人员费用指导标准。 

来源:《看见大市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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