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及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53 号)精神,近期,宿迁市启动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换证工作。
一、换证时间
2019年6月15日——8月30日。
二、换证地点
市人社局市场处(便民方舟1号楼903室)。
三、换证对象
市区持有有限期范围内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机构。
四、提交材料
1、人力资源机构开展相关业务调查登记表;
2、宿迁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登记表;
3、第三方机构认证的诚信报告一份;
4、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
五、其他说明
1、新证新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内容,有效期5年;
2、换证时一并提交年度报告相关材料。
3、行政许可类业务(为劳动者介绍用人单位、为用人单位推荐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和个人提供职业介绍信息服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互联网人力资源信息服务、组织开展现场招聘会、开展网络招聘、开展高级人才寻访服务等),备案类业务(开展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就业创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测评、人力资源培训、承接人力资源服务外包等),相关工作标准已在局网站(http://sqhrss.suqian.gov.cn/)公示。
联系人:马青
联系电话:0527-84359173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
来源:宿迁人社12333






公安备案号:3201020201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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