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邓海建
(作者邓海建,荔枝时评特约评论员,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新媒体传播研究员;本文系荔枝新闻客户端、荔枝网独家约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曾轶可翻红了。曾轶可微博泄愤了。曾轶可郑重道歉了。曾轶可或又要凉凉了。
6月17日下午,歌手曾轶可在微博发文称遭到首都机场工作人员的刁难。不久后,她又晒出机场工作人员的警号和个人信息。6月19日6时48分,北京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官方微博@北京边检通报“曾轶可事件”称,系当事人不配合面相对比,对民警爆粗。此后,曾轶可“承认自己前两天言行失当”。再此后,经纪公司摩登天空称,其接下来的工作行程全部按下“暂停键”。
到此为止,曾轶可显然已被钉在“裹挟舆论暴力、妨碍执法行为”的耻辱柱上。舆情的风向是笃定无疑的:国家移民管理局官微发声,“国门神圣,法律庄严!”人民日报官微亦评论,“过边检不是走红毯,法治面前没有明星通道。追星族再粉偶像也会懂:法律在前,旋律在后。”
几番对辩下来,民意立场昭然。认证为公安部宣传局官方账号@警民携手同行 在微博上发起了投票:曾轶可发微博质疑北京边检执法行为,你怎么看?97%左右的网友选择了“追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理而言,规则清晰:比如根据出境入境管理法,扰乱口岸限定区域管理秩序且情节严重的,可以罚款后并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又比如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警察法等,对于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罚则亦有明确规定。明星也是公民,是公民就得守法。道德问题可以致歉了之,法律责任恐怕不能撒娇卖萌。
细究起来,这个道歉依然有疑问:一则,这份致歉显然是出台于官方复盘真相之后,舆论汹汹之时。那么,当事人的致歉究竟是真心的,还是迫于舆论压力,或者是在经纪公司的施压之下做出的。
二则,当事人表态,“如果有机会我也愿意对当事警官当面说声对不起”。机会不是天上掉下来的。真有这份心、真有这个意,亲自登门也非隔着千山万水。这样的说法似乎有推托之嫌。
话说回来,人非圣贤,一棍子打死也过于恶毒。不过,强调宽容和悯恤当有两个前提:当事人须尽责守法,出事了就当依法认罚。果真“言行失当”到疑似违法的地步,致歉也只是个姿态而已,总不能当免死金牌来用。
舞台上是明星,舞台下是凡人。当讲规矩,都得靠谱。作为公众人物,当然有投诉的权利,但动辄就在网上曝光对方信息,这种操作根源于何种逻辑呢?说涉嫌动员舆论暴力解决私人问题,这恐怕还是说得太轻了。
“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熬过十年才再度翻红的歌手,当更为珍惜自己的羽毛。明星不是特权的证明,粉丝不是脑残的家丁。发牢骚可以,带节奏可憎。这一轮成长的代价,年届而立的曾轶可算是给公众人物现身说了一次法。当然,如果职能部门可以将事件中的关键性视频资料及时公之于众,相信这场普法课的效果会更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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