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细化“双公示”制度 规范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工作

2019年06月13日 11:23:30 | 来源:南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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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年来,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工作备受关注,为防止此项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违规问题,如东县人社局10日下发通知明确,从7月1日起,强化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双公示”制度,让审批工作在阳光下运作。

  根据此前市人社局发出的相关通知规定,凡申请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人员,必须符合规定的审批条件,即从事特殊工种时所在单位必须是全民所有制或县(区)属以上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所从事的工种必须符合原劳动部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范围,从事特殊工种的在岗工作年限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年限要求。

  如东则对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申请和公示作出了详细规定。符合条件、想提前退休的灵活就业人员,必须在到龄当月10日前先向劳动关系挂靠或档案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规定填写《南通市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请表》;挂靠或管理部门必须在每月17日前,将申请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汇总,并在单位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在规定时间上报县人社局初审。符合条件、想提前退休的企业职工,到龄当月必须先向现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单位在每月15日前,将申请人基本情况在工作场所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再在规定时间将材料上报县人社局初审。县人社局则会在每月25日前,将符合条件的提前退休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在县政府网站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才会上报市人社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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