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骑手给人们带来用餐便捷同时,也带来不少交通安全隐患。为抢时间,不少外卖骑手存在闯红灯、逆行、超速、看手机等交通违法行为,有的甚至造成交通事故。近日,扬州市交警部门对今年以来市区涉及外卖骑手的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曝光。
交警部门介绍,目前扬州市区有外卖电动车2000多辆,每年外卖骑手驾驶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近百起。
低头看手机
外卖骑手撞死89岁老人
1月29日10时许,34岁的女外卖骑手崔某某骑电动自行车由东向西行驶至上方寺路瘦西湖新苑南门非机动车道时,与由西向东步行(推轮椅)的董某某(女,89岁)相撞,事故导致董某某受伤,经医院救治无效,于2月12日死亡。
警方认定,崔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时,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单手骑车,低头看手机),疏于观察,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因素,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董某某推行轮椅在画有人行道的路段未在人行道内行走,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因素,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骑车逆行
外卖小哥撞伤人后逃逸
1月29日11:47许,29岁的外卖骑手王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文汇西路北侧非机动车道,由西向东(逆向行驶)至邗江法院门前人行横道处时,与由南向北横过人行横道后,左转进入非机动车道的孙某某(男,66岁)所驾驶的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孙某某受重伤、车辆受损。事发后,王某某逃离现场,于2月17日被公安机关查获。
警方认定,王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逃逸,是造成事故的全部因素,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孙某某不承担责任。
不守交规
俩外卖骑手撞在了一起
4月21日晚上7:35,48岁的外卖骑手金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由东向西(在机动车道内)行驶至广陵区文昌中路市一中门前人行横道处,与由北向南的许某某(男,37岁,外卖骑手)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金某某受重伤,两车受损。
警方认定,金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未在非机动车道行驶,且遇有情况,措施不及,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因素,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许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未从人行横道通行,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因素,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通讯员祝隽记者刘宁
【警方提醒】
外卖骑手将统一编号
方便市民举报违法行为
本月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与美团外卖、饿了么两家外卖企业联合开展“文明出行、安全送餐”警企共建共治行动,对外卖送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7月转入常态管理。
据悉,交警部门将督促外卖企业实施“三统一”制度,即统一服装、统一头盔、统一编码,做到“一人一车一证一码”。建立骑手身份识别体系,外卖骑手的保温箱上要贴上大字号的编码,同时,骑手的头盔、服装后背也贴有一致的编码,方便公安交警部门的查处。此外,市民若发现外卖骑手的交通违法行为,也可将骑手的编码记录,向公安交警部门举报。
对于路面整治中发现的外卖骑手交通违法行为,路面执勤交警将按法律法规严格处理,同时将骑手违法信息推送给外卖企业。企业根据交警推送的违法信息,对外卖骑手实施四级叠加处罚:首次交通违法后将停止其接单1天;累计交通违法2次后将停止其接单2天;累计交通违法3次及以上,每次企业停止其接单3天;对因交通肇事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外卖骑手,企业将立即辞退,不再录用。
我要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