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枝新闻讯 近日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在2019年以“清隐患、防风险,补短板、促达标,转机制、提质量”为主要任务,继续实施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推动全国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迈上新台阶。
今天上午,江苏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消防救援总队,省市场监管局召开江苏省2019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经过两年的努力,江苏省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省2500余家养老机构通过隐患排查整治,共整治安全隐患6万余处,依法取缔、关停、撤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养老机构270余家,养老机构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今年,江苏省将持续推进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迈入长效机制建设新阶段。具体来说,2019年江苏养老院将会有这些变化:
清除“养老院”安全隐患,依法取缔、关停、撤并不合格机构
江苏省各级民政部门将对照《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中28项指标涉及养老机构运营服务中的重大风险隐患,全面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治理行动,对辖区内民政服务机构的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的排查整治。对不符合上述指标的不合格养老机构,按照“一地一策”、“一院一案”要求,联合采取专门措施,加大整治力度,确保9月底前全部整治到位;对存在重大风险隐患、逾期不改正的养老机构,要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要在妥善安置老年人的前提下,依法取缔、关停、撤并。
夯实“养老院”风险防范意识,整治虚假宣传、非法集资等市场乱象
今年3月,省民政厅印发了《关于开展防范和处置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专项行动的通知》,开展为期3个月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行动,并从下半年起,进入滚动式、常态化风险排查阶段,建立常态化风险排查制度和省、市、县三级风险排查工作机制。发现有对“保健”产品虚假宣传和推销活动、以养老服务“会员卡”“预付费”“投资养老公寓(养老床位)”等名义可能涉嫌非法集资行为的,及时发布风险提示,增强老年人及其家人防范意识。
改造升级敬老院,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
近年来,江苏省通过开展敬老院“三有三能六达标”工程,农村敬老院设施设备有了较大改善,服务功能有了较大提升。在此基础上,江苏省将以开展专项行动为契机,制定江苏农村敬老院改造再提升行动计划,支持建设、改造升级照护型床位,开辟失能老年人照护单元,加大对苏北经济薄弱地区资金投入倾斜力度,补齐农村养老机构短板。通过三年的努力,将所有敬老院改造提升为既能优先满足辖区内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照护需求,又能为低保、低收入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以及其他高龄、独居失能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康复保健、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服务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推动“养老院”标准化建设,推出一批养老服务省级标准
各地民政部门将督促指导已经清除重大风险隐患的养老机构,对照《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国家标准开展自查,采取有力措施整改不达标内容,提升服务质量。要在养老机构自查整改的基础上,联合相关部门或组织第三方评估验收,及时确认公布达标养老机构,督促指导并支持不达标养老机构整治提升。年底前,全省要实现80%以上养老机构符合《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国家标准。同时,要进一步加快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步伐,研究梳理养老服务标准需求清单,制定江苏省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行动计划,力争在三年时间内,推出一批养老服务省级标准,并创造条件将地方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
探索养老机构综合监管新路径,做好养老机构备案
各地民政部门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的决定,按照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要求,做好养老机构备案工作。省级层面将出台《江苏省养老机构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养老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同时将相关优惠政策与备案、基本规范达标、强制性标准达标挂钩。与此同时,江苏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依法向社会公开监管信息;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信用机制,实行养老服务行业黑名单制度,加强对失信行为的记录、公示、预警和惩戒,实现“事前管标准、事中管检查、事后管处罚、信用管终身”。
启动养老机构等级评价示范工程,推出星级示范机构
今年下半年起,《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正式实施,江苏将同步启动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省、市、县(市、区)民政部门均要设立相应的养老机构评定委员会和养老机构复核委员会,做好标准、办法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制定评定实施方案,鼓励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参加等级评定。力争在2019年底前公布一批星级养老机构,并建立星级养老机构信息定期发布制度,推动形成养老机构等级管理长效机制。
2019年江苏养老院的6大新变化,你get了吗?
(记者/沐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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