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车警笛长鸣,紧急情况下,私家车是否要闯红灯避让?

2019年05月28日 15:06:50 | 来源:连云港FM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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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5日10时50分在连云港市人民路与解放路交叉路口红灯处一位穿着便服的民警突然下车让一辆铃木小轿车向前避让。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呢?

  原来连云港市消防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

  位于海州区解放东路一露天塑料场突然起火

  在出警途中

  前方停留一辆等候红灯车辆

  未及时做出避让反应

  消防指挥员通过扩音喇叭喊话的方式

  提醒前方车辆避让

  但前方车辆依旧未有反应!

  此时右侧等候红灯的车辆副驾驶

  下来一名穿着便服的民警

  在出示证件以后

  引导前方车辆避让

  消防车辆得以顺利通行

  为这位民警点赞

  正是因为他的及时反应

  才使消防队员迅速赶到火灾现场

  消防指战员经过约15分钟的紧张扑救

  最终将火灾成功扑灭

  通过这件事情

  引起了广大网民的思考

  如果我们遇到这样的情况 

  到底让还是不让呢?

  网友1:当然要让!救火要紧!

  网友2:如果我让了,就是违反交通法,是违法行为!

  科普

  前面是红灯,后面的消防车又急着要通过,夹在中间的车辆让行却造成违章,该怎么办?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消防法》规定,如果因为给消防车等特种车辆让道而出现闯红灯、压实线等交通违规行为,不属于故意违章

  如果避让消防车违反交通法规,车主可以:

  ①当场靠边

  ②拨打事故报警电话122,将现场的情况报备下来。

  ③如果当场没有电话,收到罚单后,驾驶人可以向当地交警秩序部门提出复议,只要有现场监控摄像,或者能够提供当时消防车的车牌号和行驶路线,交警部门通过审核,证明情况属实,就可以撤销相关处罚。

  向右→变道让行

  交警部门建议,一般情况下,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所有社会车辆应该统一向右侧变道,空出最左侧通道让特种车辆通行;如果遇到道路拥堵的情况,社会车辆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向两边靠,空出当中车道,让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这四类车辆通行。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七条 :消防车、消防艇前往执行火灾扑救或应急救援任务,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速度、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指挥信号的限制,其他车辆、船舶以及行人应当让行,不得穿插超越;收费公路、桥梁免收车辆通行费。交通管理指挥人员应当保证消防车、消防艇迅速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对于单位,责令整改,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于个人,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二条规定阻碍消防车执行任务的,情节严重者,可以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火情出现

  每一秒钟都是在和死神赛跑

  警方提醒

  请不要堵塞占用生命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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