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箭
在昌都卡若等遗址出土的石器中发现有大量的石镞。石镞的形状各异,大小不等,长短不一,有菱形、三角形等,这些不同的石镞,乃为箭头。在藏北加林岩画中有一组以弓箭射猎野牛的场面:一个猎人搭箭拉满弓,正瞄准野牛;另一图是胸部中箭倒地的野牛。藏族先民不仅使用石制箭镞,而且还能使用金属类箭头,考古工作者在拉萨曲贡遗址即发掘出一枚青铜古箭头。聂赤赞普以前,曾先后出现过十到十二位统治者,“开始黑夜叉统治,地名称桑域坚迈,当时有了弓箭器械”。
第七代赞普时期,开始有比试箭法的活动,止贡赞普和洛昂达孜的决斗,因比试箭法是发生争执所致。到朗日伦赞时期,射箭比赛进一步竞技化,当时与邻邦异族开展射弩、射箭比赛。
吐蕃时期的站立射箭比赛,有射远和打靶两项。打靶比赛通常以击得山石崩碎瓦解或射中活靶(疾驰的野兽等)为优胜。勇士们大都使用野牛、野羊的犄角制成的弓,其特点是软而不脆有韧性,硬而不僵有强劲。射远比赛主要赛臂力,以射程远近比胜负。
元朝时期,诸多体育项目已作为藏族男子必须具备的技艺和游艺,九种游艺之首便是射箭,射箭在藏族男子中得到普及。明代开始,射箭比赛成为民间庆典活动的竞技项目之一。15世纪中叶,比试箭法成为江孜达玛节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之一。17世纪中叶,拉萨等地的节日庆典中开始有射箭比赛,在原有的比远近、打靶项目的基础上增加了对空射箭一比高低的项目。
清朝时期,驻藏军队以跑马射箭、角技、刺击等作为操练的项目,定期进行比赛、检阅,核定优劣,作出奖惩。
西藏和平解放以后,人民政府更加重视这一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在区、地、县的体育运动会以及藏历年、工布年、达玛节等众多的民族节日中举行射箭比赛。为了与国际、国内的现代射箭项目接轨,1964年,成立西藏射箭队,把射箭这一项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纳入到现代竞技体育运动之中。1965年9月,西藏射箭队在北京参加了第二届全国运动会的射箭比赛,男子射箭队取得了金牌1枚、银牌1枚、铜牌1枚,并获得两个第四名、两个第六名。女子射箭队取得了两个第六名。此后,西藏射箭队参加了全国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第七届、第八届运动会以及全国射箭锦标赛、全国射箭冠军赛、全国调赛等多次比赛,多吉秋云、倪国彬等优秀运动员还参加了中日、中法、中澳、中朝等射箭比赛和多次国际射箭邀请赛,以及亚洲射箭锦标赛、世界射箭锦标赛、第24届奥运会。西藏射箭队在历次国内外射箭比赛中,取得了14个第一名、17个第二名、8个第三名,培养出了多吉秋云等4名国家级运动健将,并从山东省射箭队引进了国际级射箭运动健将马湘君担任西藏射箭队教练员兼运动员。
射箭比赛中,最普遍的是以准确性决胜负的打靶比赛。靶子一般采用木质圆片,直径约9寸,系在6寸长的竿子顶部中间,圆片当中有一个可以移动的木塞,直径3寸,参赛者的目的就是将木塞射出去。也有绳系的活靶,以及用牛皮革制作的靶子。弓以竹片制作,也有用铁制的硬弓,弓上均无瞄准装置。弦以数股马尾或牦牛毛绳交缠而成,富有弹性。箭有竹箭、金箭,箭尾嵌有雁翎,以便使飞箭保持平衡。箭镞分梭镖形、三棱形、圆锥形三种,长2厘米~3厘米,重约10克~15克,很锋利。
碧秀
“碧秀”,藏语音译,汉语意为“响箭”。也是一种弓箭,但制作方法与一般弓箭有所不同。
响箭由弓和箭两部分组成。做弓用的竹子从喜马拉雅山南麓墨脱县白玛岗采伐,用两块优质竹片胶合而成。弓长约140厘米~ 160厘米,25公斤~30公斤,强劲而富有弹性;弦一般用牛筋制作,坚实而富有韧性。箭是小竹竿制作,总长约87厘米,竹竿直径约9毫米。箭头部为柳木制作的鼓形圆柱体,外实内空,下部有四个棱面,棱面上各有一个“猫眼”状小孔。当箭发射出去时,气流通过眼孔就发出尖利的呼啸声。由于这种弓箭的结构和功能特殊,具有健身和娱乐价值。该项目多次作为自治区的表演项目参加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传说在四五百年前的某一年藏历九月,工布部落受到外部落侵扰,工布土王(部落首领)阿吉杰布为了让出征将士安心打仗,提出把藏历年提前到这年的十月一日。过完年后他就率部出征了。以后工布地区群众把藏历十月一日定为“工布新年”。又由于土王佩戴的箭有两种,一种是铁镞竹箭,另一种是“响箭”。土王射出去的第一支箭就是这种带声响的箭,作为向敌人发起冲锋的信号。靠这种奇特的“响箭”,战斗取得了胜利。从此以后,每逢工布年,当地的人们都佩戴响箭,熙熙攘攘、络绎不绝地来到事先商定好的地点,试比射艺,既是娱乐,也表示对工布土王的纪念。这种体育活动流传至今。射响箭主要是比准确。靶子由鹿皮或牛羊皮制作,长宽分别为2米~1.8米及1.2米~1.5米,设有三个环区,分别为红、蓝、黄三种颜色。正中的环区直径约10厘米。从里向外环区的直径依次为10厘米、20厘米和30厘米。靶心距地面的高度为1.3米~1.5米。比赛的距离由射手们商定,一般为30米~40米。正中间的环靶是活动的,箭中靶后就同靶心一起脱落,击在靶后附着的一块用鹿皮制成的柔软而坚实的挡布上再落地。
射手或专门拾箭的人可将箭拾回再射。每个人的成绩按射中的箭数而定。民间碧秀比赛奖励办法:一是奖给钢针,每射中一次奖励钢针一支;二是奖励青稞酒,每射中一次奖励青稞酒一碗,最多不超过五碗。
西藏和平解放以后,人民政府十分重视此项民族传统体育活动,除每年工布年要进行“碧秀”比赛外,1982年8月,在拉萨市举行的西藏自治区第四届运动会上,“碧秀”首次被列为表演项目。此后,同年在呼和浩特市举行的全国第二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1985年在拉萨市举行的第一届西藏自治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1986年在乌鲁木齐市举行的全国第三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1991年在南宁市举行的全国第四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1994年在拉萨市举行的第二届西藏自治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1995年在昆明市举行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1999年分别在北京和拉萨市举行的全国第六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碧秀”均列为表演项目。
射弩
弩,也是一种弓箭,由弩身、弓、弦、箭几部分组成。弩身设有放置弦的凹口和放置箭的凹槽以及瞄准器,原来用手指拨动弦,射出箭,后来改为用扳机控制。弩的藏语叫法不一,一般称之为“瓦修翁达”,意为带槽的弓箭。
弩,创始于战国时期,原来是打仗用的一种兵器,后传入民间,作为一种捕猎的工具和民间体育器材。射弩在西藏的历史已经很难考证,但在西藏林芝地区的农牧区还依稀可见。
为了挖掘、弘扬民族体育,1985年在拉萨市举行的第一届西藏自治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射弩被列为表演项目;1986年在乌鲁木齐市举行的全国第三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射弩被列为正式比赛项目。此后,1991年在南宁市举行的全国第四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1995年在昆明市举行的全国第五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1999年分别在北京和拉萨市举行的全国第六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射弩均被列为正式比赛项目。西藏自治区体育代表团射弩队参加了全国第三届、第四届、第六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射弩比赛,并在全国第六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射弩比赛中获得7枚奖牌,其中女子立姿、全能金牌各1枚,女子立姿、全能银牌各1枚,男子跪姿、全能银牌各1枚,男于全能铜牌l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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