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扬州的申先生在飞猪平台上帮两位要出差的同事预订了客房,下了订单之后,他发现时间订错了,便立即发起了退订。没想到的是,接单的北京朗盛东方旅游专营店拒绝了退款请求。
申先生感到很奇怪,于是他通过飞猪平台联系了北京朗盛东方旅游专营店的在线客服,没想到得到的答复却是……
预订了就不能取消?还有这样的条款?申先生赶紧翻出了自己的订单,结果发现其中确实有这样的条款。
北京朗盛东方旅游专营店的在线客服还提到了一个条款,让申先生更加心凉了。
自己明明已第一时间提出退款,先是不能退,然后如果坚持要退还会被扣50%的违约金?申先生实在不明白,为什么这些损失都要自己来承担?于是他向荔枝特报记者反映了此事。
昨天(5月9号),记者联系了北京朗盛东方旅游专营店,客服人员在记者自报家门之后连挂两次电话,第三次接通后,面对提问又长时间沉默。
记者一再追问后,北京朗盛东方旅游专营店客服人员解释说,他们与“上游代理公司”签订了协议,如果消费者坚持退订客房的话,他们将会被该代理公司收取房费总价50%的违约金,而这部分损失需要消费者来承担。
之后,北京朗盛东方旅游专营店客服负责人又给记者打来电话称,订单中“不可变更,不可取消”的条款是由飞猪平台制定的。这位负责人还表示,专营店与酒店就申先生的退款事宜进行过沟通,酒店的回复是“该房间属于特价房,已为申先生预留房间,不可取消”,专营店方面也没有办法。
扬州市消协投诉部主任周林表示,“不可退订”和“50%违约金”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都不合法!同时,《合同法》和最高法关于《合同法》的司法解释,规定了违约金一般原则上不能超过30%。如果过高或者过低的话,当事人一方是可以请求法院裁决。
由于记者一直未能联系上飞猪方面,北京朗盛东方旅游专营店又不肯透露所谓的“上游代理公司”到底是谁,究竟是哪一方制定了“不可变更、不可取消”这一条款,目前仍未可知,荔枝特报将继续关注。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朱延庆 编辑/韩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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