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季度,盐城围绕“两高”目标、“三市”战略,深入践行“两海两绿”发展路径,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实现“开门红”,增幅首次跃居苏北苏中前列。据国家统计局盐城调查队调查数据显示:一季度,盐城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881元,总量为苏北第一、苏北苏中第四、全省第九;较2018年同期增长8.7%,增幅与南通并列苏北苏中第二、全省第四,苏北苏中排名比2018年全年上升4位,省内排名比2018年全年上升3位。
今年一季度盐城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73元,总量为苏北第一、苏北苏中第四、全省第九;较上年同期增长9.4%,增幅跃居全省第一,比2018年全年上升6位。
盐城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一季度为11140元,总量为苏北第一、苏北苏中第四、全省第九;较2018年同期增长8.0%,增幅为苏北苏中第五,全省第八。农村居民收入增幅比城镇居民快1.4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比从上年同期的1.40:1缩小到1.38:1。城乡居民收入比在全省十三个市中位列第十,高于无锡、宿迁、徐州。
调查数据还显示,今年一季度盐城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4746元,同比增长8.6%,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48.0%,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4.2个百分点。盐城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2316元,同比增长8.5%,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23.4%,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两个百分点。
截至2018年12月末,全市金融机构储蓄存款2902.1亿元,人均储蓄存款余额4.03万元,居苏北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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