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毕业学生家长,现将2019年泗阳县各学段新生招生政策和规定介绍如下:
一、入学条件
1.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1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无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泗阳县常住户口,没有户口的适龄儿童必须取得户籍后方能报名入学。
2.初一招生对象为2019年无初中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3.普通高中高一招生对象为参加2019年全市统一中考并达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初中毕业生。
二、入学要求
1.全县公办小学和初中校接受其施教区范围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入学。
县城公办小学、初中的施教区划分和入学规定已制定,并经县政府同意,由县教育局行文发布。
2.全县民办学校和所有高中的招生,没有施教区限制,按照规定的录取办法招生。
三、报名时间
1.公办小学一年级:7月2日-7日报名,其中南京路小学今年试点实行网上报名录取,其他公办小学仍采用现场报名(需携带户口本、房产证和其他必要证件)方法。7月20日--30日审核,8月15日—21日公示。民办小学一年级:7月2日-7日报名开始。
2.公办初中一年级:6月22日下午报名(需携带户口本、房产证和其他必要证件)、6月30日—7月30日审核,8月15日—21日公示。民办初中一年级:6月22日下午开始。
3.普通高中:7月1日上午县招办向社会发布中考成绩和各类学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7月1日下午县招生办发布按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录取的普通高中学校统招生和择校生名单,录取结果在泗阳教育考试网(www.syeea.cn)、录取学校校门口醒目位置和考生中考成绩通知单上同时发布。7月1日下午14点开始至7月2日,被录取的统招生和择校生,由考生本人及家长携带中考准考证和身份证自行到录取学校办理注册、交费手续,领取录取通知书。逾期不办理注册、缴费手续的择校生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录取办法
1.公办小学和初中,对符合施教区和入学相关规定的学生,一律免试入学。
2.民办小学和初中,在招生计划生数内,按报名先后,一律免试入学,录满为止。
3.所有招生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在8月25日发放到位。
4.被录取学生按录取通知书要求,报到入学和注册学籍。
五、招生规定
1.小学和初中新生招生,招生学校按全县统一规定和要求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进行预录取并公示。
2.全县所有招生录取通知书全部由县招生办统一核发,并作为办理学生学籍的唯一依据。其他任何招生学校擅自发放的录取通知书一律无效,不能办理学籍。
3.高一统招生和择校生的录取一律按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录取,中考考生未达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所有学校不得录取,否则一律无效,由此带来的后果由学校和学生自行承担。
4.所有超计划招生和其他违规招生,一律不予核发录取通知书,一律不办学籍。
5.全县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一律免试入学,所有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相关的笔试、面试,不得以竞赛成绩、获奖情况或考级证书作为入学条件。
6.在符合招生政策和规定的前提下,学生自主选择就读学校(中考考生必须填报志愿),任何学校不得限制学生自主择校,不得收缴和扣押学生有关证件、成绩单等,不得误导、诱导或强迫学生到指定学校就读。
7.今年全市中考志愿填报的时间:6月19日—22日,逾期不得补报和修改志愿。考生及家长在全面理解招生政策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家庭经济状况,慎重选择、独立填报好自己的志愿,统招和择校都要填报,填报不合理,不管中考分数多高,都有可能没有学校可读。
8.任何学校不得提前或变相提前招生,不得事先向学生作出任何录取承诺,不得预收学生升学费用和入学保证金等。
9.所有学校都要按照上级核定的标准和方式收费。民办学校要按学年或学期收费,收费标准以报到物价部门备案的标准为准。
10.任何招生学校未经批准不得到生源学校、班级进行招生宣传。
六、工作监督
请各位家长准确掌握招生政策、规定和办法,不要听信虚假宣传、鼓动和承诺,特别要防止学校计划外招生、招收中考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下考生、误导学生就读指定学校、擅自发放无效的录取通知书以及其他违规行为。
对不按规定招生的学校和个人,请家长、学生和社会各界及时举报,我们将严厉查处。
招生咨询电话:0527-80833027(中考),80833029(义务教育),80833030。
举报投诉电话:80833110、80299689、泗阳教育信息网“局长信箱”。
泗阳县教育局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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