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使用未成年人个人信息 应征得监护人同意

2019年04月20日 12:00:59 |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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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4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对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进行了二审。

  草案二审稿在草案第814条第一项中,对收集使用未成年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个人信息的,增加规定应当征得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同时,草案二审稿还新增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于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自然人隐私、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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