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随机临检动真格,当场发现河长“查无此人”

2019年04月19日 10:43:18 | 来源:我苏网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我苏网讯 逐个打一打河长电话,竟然有河长“查无此人”。这是发生在18日省人大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中的一幕。此次执法检查,是全国人大常委会2019年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省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重点。17日起,实地检查从南京开始。执法检查第一组分头赴基层、到一线明查暗访,少数水污染防治浮于表面的问题也“浮出水面”。

  上午,检查组一行来到江宁开发区曹村桥排污点,刚下车,一股恶臭就迎面扑来,附近不到百米,就是一处居民小区。检查人员拨打了河长制公示牌所留的责任单位——南京市秦淮河河道管理处电话,但一直无人接听。检查人员又拨打了另一责任单位——秣陵街道办事处电话,接线人员却表示“没有领导的联系方式”。

  检查组对水体取样后,立即决定前往秣陵街道办事处了解情况,结果获悉,这位“河长”已调走,公示牌还未及时更新。

  同样,在南京龙园南路龙凤桥处,水体发黑,尽管不到半小时,拨通电话的河长赶到了现场。但对河道的治理显然与群众的感受有着差距。

  在18日下午举行的五级人大代表座谈会上,省人大代表,水利部水文仪器及岩土工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副总工程师张玉成也开门见山:“法律要求水质信息公开,我上网查了一下确实是有,但是目前格式是混乱的,各个区报上来的是不一样的,还有的公布出来的就是一个简单的WORD文档,没有审核,也未见公章,这个数据是否有公信力呢,我觉得会让人产生质疑。”

  张玉成代表说,她发现南京各个区的确都做到了信息公开,但有些区仅仅上传了一个文档,甚至由于格式不兼容等原因,点开就是一堆乱码,显得很没有“诚意”:

  “建议要有信息公开的办法,或者实施细则,这样就规范起来了,大家都一样。向社会公示的话,按道理是一个可信的数据。这次我在网站上还看到了,某个区它以区水利局的名义,点进去,表头叫做自检数据,落款是某某水厂,某某公司,我觉得这个也不可取。”

  南京市人大代表、秦淮区市政设施综合养护管理所代理所长陆兵认为,“治水”要有耐心和系统性思维,特别是要克服政绩工程的浮躁心态。他举了身边真实的案例:为了不让污水下河,把排口给堵住了,导致老百姓家里被淹:“在基层我们感觉需要一些时间,需要一些尝试,还需要去观察一些过程,因为简单的结果,如果不能长效,可能会有更多的问题。我们在选择治理技术的时候,当时就是这样,有几千家公司跑到单位来介绍技术,太急躁了。”

  另外,记者还注意到,就在执法检查开始的当天,17日上午汇报会结束后,省人大常委会对与会南京市政府部门有关负责人进行了水污染防治法的“闭卷考试”,相关负责人表示,吃透弄通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是“依法”开展检查的重要前提。

  这也正是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与党委政府的环保督查、部门的工作检查有所区别的地方,检查重点更多要关注法律制度的实施情况和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而不是简单地停留在工作层面。比如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龙翔就水污染防治有关法律法规在南京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建议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增加“禁止向水体、水污染治理设施排放有毒危险废物”条款,并设置相应的法律责任,大力打击此类违法行为。

下载荔枝新闻APP客户端,随时随地看新闻!

我要说两句

layer
快乐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