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日前,一名男子在姜堰区白米镇某超市偷走一只电动剃须刀。4月12日傍晚,这名男子再次逛超市时被工作人员认出。民警接到报警赶到现场将该男子抓获。
案件回放
“110吗?请快点派人来,我们这里发现一名小偷……”4月12日傍晚,白米镇一家超市的员工打电话报警。

接到110指令后,姜堰区公安局白米派出所的民警迅速赶到该超市,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将正在超市里闲逛的一名年轻男子控制住。
“他之前在我们超市偷了一只电动剃须刀!”超市员工指着该男子说。
听闻此言,男子的脸一下子涨得通红,低下了头。
在民警的询问下,男子承认自己确实曾在该超市偷了一只电动剃须刀。
原来,3月19日,超市员工在盘货时发现货架上有只空盒子,里面的电动剃须刀不见了。因为3月14日超市刚进了货,所以员工就从3月14日开始调阅监控,发现当晚7点多,一名年轻男子偷走了电动剃须刀。


于是,超市方将监控截图发到了员工群里,提醒大家多加留意。
4月12日傍晚,该男子再次到该超市购物,收银员认出了他,以超市暂时出现网络故障,无法用微信付款为由,让该男子在超市里再逛一会儿。随后,超市工作人员赶紧拨打了110。

经查,该男子名叫王某(化姓),上个月刚从河北老家来到姜堰白米打工。
“我这是第一次偷东西。我错了……”在派出所里,王某泪流满面懊悔不已。
据王某交代,案发当天,他来到超市,准备购买一只电动剃须刀,却发现价格挺高,而自己刚来打工,身上没多少钱,一时糊涂,就乘隙偷走了货架上的电动剃须刀。
目前,违法嫌疑人王某因盗窃被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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