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放学了,
家长却还没下班,
家长接送孩子时间与学校作息时间不协调,
产生放学后学生无人看护、课后放任等问题。
近日,学生课后服务传来新消息
镇江市政府印发
《关于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
具体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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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原则
1
属地管理
按照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承担本区域内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管理职责,具体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
2
家庭自愿
按照“满足需求、家庭自愿、家长委托、学校服务”的原则,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3
安全规范
各地负责建立课后服务安全责任体系;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督促学校落实安全责任,审核学校报送的实施办法;学校要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强化学生活动场所、应急救护、消防设施等安全检查,严格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门卫登记和应急管理措施。课后服务与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应错时开展。
二、工作内容
1
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主要面向小学阶段正常放学后按时离校有困难的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中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提供服务的群体;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可逐步扩大至小学高年级和初中。学校应根据学生家庭实际状况,合理确定课后服务对象。
2
服务时间
在保证教师集中学习和业务进修的前提下,课后服务原则上为学校放学后至17:30 左右(不晚于 18:00,具体时间由学校根据季节和校情确定)。小学一般安排两个时段,每个时段 40 分钟。初中安排一个时段,时长 45 分钟。
3
服务内容
课后服务要因校制宜、量力而行,服务内容主要包括:
① 集中完成作业,对学习困难的学生给予辅导帮助,鼓励利用网络“名师空中课堂”等资源,开展个性化学习辅导。
② 立足学校实际和特色建设,开展覆盖面广、满足学生兴趣爱好的各类社团活动,包括体育训练、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传统工艺等,为学生提供“菜单式”服务。
③ 安排学生在阅览室等区域自主阅读或开展读书交流活动。
④ 组织富有实践性、体验性、自主性的专题教育活动。
⑤ 其他根据学校特色开展的活动。
三、保障措施
1
强化组织领导
各地要加强课后服务工作的统筹指导,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和活动档案,明确报名办法、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和安全防范措施。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将课后服务的组织方式、服务内容、地点人员安排、社团活动菜单、收费事项等信息,及时告知学生家长,方便学生家长自主选择。
2
落实经费保障
课后服务应坚持公益导向,采取财政补贴、核定收费、社会捐助等方式筹措经费。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由当地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联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各地人社、财政部门根据课后服务的学校服务内容、时长等情况,以学校为单位适当增核绩效工资总量,主要用于课后服务教师等人员补贴。财政补贴和收取的课后服务费用必须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支出。
3
严格规范管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课后服务工作纳入学校考评体系,加强对课后服务、经费使用等情况的督导检查,坚决禁止违规补课、乱收费等行为。学校主要负责人是课后服务的第一责任人,学校不得因课后服务增加学生课业负担,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集体组织学科教学活动,严禁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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