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评线】为反腐败斗争添“动力”

2019年03月24日 11:43:45 | 来源:荔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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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约评论员/乐兵

  2018年3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正式揭牌,与中央纪委合署办公,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迈出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关键一步。一年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不断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3月2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改革,是新时代的最强音。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成立监察委员会,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制度安排,对健全党统一领导的反腐败工作体系、完善国家监督体系、提升党和国家治理能力具有重大意义,开启了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历史性一步。

  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是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根本原则,也是根本目的。国家监委成立后,党对反腐败领导更加坚强有力,由原来侧重“结果性领导”真正转变为“全过程领导”,从组织形式、职能定位、决策程序上实现了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领导,确保党牢牢把握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权、指挥权。

  以党内监督全覆盖带动国家监察全覆盖,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有机统一。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反腐败决策指挥体系更加集中、资源力量更加优化、手段措施更加丰富,实现党内监督逻辑和国家监督逻辑有效融合和互补。填补了对公职人员履职行为的监督空白,实现对“违反党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监督全覆盖,破解了公权力缺乏全面监督这一难题,实现了“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的根本转变,推动党内监督与国家监督“1+1>2”的最优效果。

  纪法贯通无障碍、法法衔接无缝隙,推动制度优势进一步转化为治理效能。监委被赋予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调查权,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可以同时启动、同步进行,监察机关依法收集的证据材料,可以在刑事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纪法衔接更顺畅更有效。不仅避免了“犯罪有人管、违法无人过问”的现象,消除了“党员带着党籍蹲监狱”等问题,还对轻微违纪违法、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监察调查。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立监察委员会,既是实践创新,也是理论创新,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监察道路,为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夯实了基础。然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努力在新时代踏上新征程,展现新作为,再铸新辉煌,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为营造海晏河清的政治生态不停步、再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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