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中午,省生态环境厅通报了"3·21"响水天嘉宜公司爆炸事故现场最新的环境应急监测情况。
江苏台记者莫妍坤:这里是距离响水县化工园区下游三公里处的一段河面,也是灌河入海前的一段河面,我们在现场可以看到环境监测人员正在对河水进行取样,来监测园区排出的水源是否对周边的环境造成了影响。
根据22日23时、23日3时、23日6时,事故地下风向3500米处现场快速监测结果,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未检出。各项挥发性有机物事故地下风向3500米均未检出,丙酮、甲苯、二甲苯有检出,但不超过江苏省《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中厂界限值及《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限值。
根据22日18时和21时采集的水样实验室分析结果,新民河闸内、新民河闸外断面检出了三氯甲烷、二氯甲烷、二氯乙烷,浓度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22日18时和21时采集的水质样品现场挥发性有机物快速监测结果,18时新丰河闸内三氯甲烷0.072毫克/升、二氯甲烷0.359毫克/升、二氯乙烷0.059毫克/升,分别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0.2倍、16.95倍、0.97倍,21时新丰河闸内三氯甲烷0.062毫克/升、二氯甲烷0.221毫克/升,分别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0.03倍、10.05倍。其余指标不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省环境监测中心将继续组织盐城、连云港、泰州、苏州等地监测力量开展现场应急监测。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 毕然 李栋 陈超 编辑:乔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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