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东兴派出所全面排查和打击整治非法集资

2019年03月05日 15:50:02 |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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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少群众抱着侥幸求财的心理,受高息诱惑,盲目参与投资理财,甚至倾尽所有孤注一掷,未料想掉进非法集资的陷阱。非法集资涉及面广、涉案金额巨大、与广大受害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非法集资案件一经爆发,查处工作量极大,追赃返损困难,极易引起群众的不满,对社会治安稳定造成一定的影响。近年来,靖江东兴派出所深入推进非法集资涉稳风险排查工作,打击整治非法集资,全力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形成监管合力。建立全方位监测预警体系,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手段强化对非法集资的监测和预警,把防控重点移置事前,实现对非法集资活动的“打早打小”,涉及金融类企业都需纳入银监会监管范畴;其次,金融办应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调整充实专业人才,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相关监管工作;建议金融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工商等相关部门就制定金融广告发布的市场准入清单、禁止发布的负面清单和依法设立金融广告发布事前审查制度等问题进行研究,联合做好准入监管工作。

  强化宣传教育。司法机关、政府部门、金融机构都应加强对民间高利借贷、非法集资社会危害性的宣传教育,充分运用新闻媒体,结合法治讲师团、公检法进社区等活动,重点通过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强调非法集资的法律后果,遏制非法集资的发生。特别提醒投资者在购买理财产品时,一定要全面了解产品信息,避免落入非法集资陷阱,努力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制意识、风险意识,确立理性的投资理念。

  严格准入机制。目前很多行业之所以成为高危领域,与准入机制有关,特别是农村互助合作社,实践中作为民办非企业法人进行登记,但事实上却多办成了“准商业银行”。因此,相关高危行业,特别是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和互联网金融要建立准入机制,要有门槛,有牌照,严格控制相关领域新企业的设立。

  加大打击力度。整合银监、公安、金融、人民银行等多方面力量,从行政管理、刑事打击两方面对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行为进行打击;建立高利贷“黑名单”制度,对有高利放贷记录的,限制其从金融机构贷款、限制其开设金融、担保、投资等相关行业市场主体,防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犯罪的发生。

  完善法律法规。民间借贷长期游离于正规金融框架之外,缺乏法律规范是非法集资案件多发的重要原因之一,促进“非存款类放贷组织”规范性文件早日出台,尤其要引导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依法合规开展各项经营活动,严厉打击该领域非法集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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