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布了《关于下达需要加强建设的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进展第二批核查结果通知》(学位办〔2019〕2号),明确15个学位授予单位正式通过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核查。

加上去年9月公布的第一批核查名单,累计共有43个学位授予单位通过核查。
15所高校通过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核查
本次通过核查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共有15个,其中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包括西藏藏医药大学、哈尔滨体育学院、吉首大学等10所高校;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包括赤峰学院、吉林外国语大学、天水师范学院、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和宁夏师范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文件,从2019年起,上述高校将可以正式开展博士或硕士的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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