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竣工备案就交房?江宁建工:已交付的新房全部收回|荔枝维权

2019年02月15日 18:26:21 | 来源:荔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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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2019年一月末开始,南京江宁区天泽苑小区的业主陆续接到了开发商的交房通知,可是当业主们到了交房现场却发现,所谓的新房验收手续并不齐全。

  业主戴先生告诉记者,他是在2017年11月份购买的这处天泽苑小区的新房,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新房将在2018年12月31日交付,可是直到2019年1月20日业主们才陆续收到了开发商的交房通知。1月30日,不少业主到交房现场准备办理收房手续时,却发现了问题: “我们想看一下交房的文件,他们不能提供,没有竣工验收合格证,没有验收竣工表,没有这些东西,要求我们先交物业费,让我们收房。”

  业主们说,通过查看,他们发现小区内部存在诸多问题,比如入户门设计不合理,地下车库设施不完备等问题。

  记者了解到,天泽苑小区的开发商为南京天富房地产开发公司,此次宣称交付的为小区的62栋至68栋,目前已经有部分业主办理了收房手续。记者电话联系上了开发商的一位负责人,她表示,交付是业主要求的,实在没办法了:“合同上是12月底交付,因为工期没有达到所以延期了。有一些业主要求进来住,比较着急,家具已经定下来了。因为房屋使用没有问题,也是应一部分业主的需求,就交给他们了。”

  江宁区建工局质监站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接到业主投诉后,他们就约谈了天泽苑小区开发商,对方表示的确没有拿到房屋竣工备案表,目前交付工作已经全部叫停。建设主管部门要求开发企业在停止交房的同时,更要处理好业主的后续诉求。“开发商本以为可以取得合法的证明文件,具备交房的条件,才发放收房通知书,但是实际上到了1月31日,没有全部取得相关部门的证明文件,还有商品房合同中的部分条款没有达到,没有办法交房。现在有的业主交了物业费,按照程序可以全部退回。”南京江宁区质监站办公室主任王娟表示。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要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至于业主们关心的房屋延期交付的赔偿问题,应该在房屋取得合法竣工验收手续的情况下,以实际交付日期为准开始计算。主管部门表示,他们将密切关注天泽苑小区的后续交付问题。“尽快组织相关验收,获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具备手续后才能交付。如果后期发现开发商违规交房,没有竣工验收就交房,希望业主向我们及时反映,我们也会联合其他部门作出调查处理。”王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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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江苏城市频道/何畔 编辑/韩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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