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长江江苏段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到2020年,长江流域江苏境内重点水域实现常年禁捕。水域生态环境恶化和水生生物多样性下降的趋势基本遏制。到2035年,长江水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基本实现水生生物资源丰富、水域生态环境优良的目标。
《意见》划定了开展资源保护与增殖、拯救珍稀物种、加快生境保护与修复和加强执法监管四大重点任务。明确要健全江河湖泊休养生息、重点水域禁捕补偿制度;对符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退捕渔民,应纳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严格执行捕捞许可管理制度,取缔对水生生物资源破坏较大的渔具渔法等。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陈超 夏敬栋 编辑/朱一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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