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春节
你要加班吗? 想不想知道标准的加班费是多少?

2019年春节为2月4日至10日7天时间,
其中,2月5日至7日3天为法定节假日,
其余4天为休息日,
其中包括2月4日除夕。
今年除夕仍不是法定节假日,
而是休息日。
根据国家和江苏省规定:
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标准工时制的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在六个月之内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徐州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30元、铜山区和五县(市)为1620元。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春节7天全加班且在半年内不能补休,
徐州市区最低加班工资约为1430元(1830元÷21.75天×3天×300%+1830元÷21.75天×4天×200%),
铜山区和五县(市)约为1266元。春节7天全加班顶17天的工资。
上述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的加班费,
实际情况中,
许多劳动者劳动合同约定的
加班工资基数要高于最低工资标准,
应以合同约定的工资基数计算加班工资。
因此,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春节7天的加班工资,
不得低于上述最低加班工资。
否则,劳动者可向各级人社局劳动监察机构或拨打人社系统热线电话12333举报投诉,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加班费;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徐州市劳动监察支队举报投诉电话85805905。
除此之外,
春节中用人单位发放给职工的福利和礼品不能冲抵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必须以现金形式支付。
其次,春节3天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用人单位不得以调休方式冲抵加班费。
再次,3天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支付周期自加班当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
4天休息日加班工资支付周期自加班当日起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公安备案号:3201020201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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