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西城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中发现
金坛金溪新村有人燃放爆竹
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处置
这是金坛,也是常州禁放的“第一炮”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
依法对当事人吴某罚款200元
2月1日中午11点多钟,金坛西城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突然听到了鞭炮声。民警发现,鞭炮声是从附近的金溪新村传出,于是立刻赶到了解情况。

原来,放鞭炮的是市民吴先生,其因购买一辆奥迪新车,所以燃放爆竹庆祝。吴先生一共购买了一个88响的“震天雷”和一挂鞭炮。“我们问他知不知道禁放规定,他说知道的,没当回事儿。”民警说。随后,吴先生被带到派出所审查。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四十二条第二款
金坛公安对吴某罚款200元
禁燃烟花爆竹
还天空一片蓝
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
遵守禁放规定 争做文明市民
让我们携起手来
共建绿色家园
共度平安幸福年






公安备案号:3201020201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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