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区罗溪镇:500家企业立环保“军令状”

2019年02月01日 10:22:27 | 来源:常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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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新北区罗溪镇与辖区500余家生产经营单位签订了《2019年企业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把环保责任落实到每个单位,做到层层有压力、人人有指标。

  《目标责任书》从多方面明确了企业的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如要求各企业负责人要增强环境保护意识,严格遵守并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重视环境保护机构建设,按要求配备与其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专职环境保护管理人员;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严格落实相关要求,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验收制度;各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要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达标率达100%;杜绝“较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严防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行为发生;凡对外租赁厂房的园区、企业、个人,应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并有义务告知承租方(生产经营性单位)完善相关环保手续项目,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台账,对重要装置、生产工艺、排污设备、设施加强管控,定期进行检查。

  同时还要求各企业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制度,编制规范的环境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能力,最大程度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和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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